ncc认证
产品范围:
1. 工作频率在9khz至300ghz之低功率射频电机
如:无线网路(wlan)产品(含ieee 802.11a/b/g)、unii、蓝芽产品、 rfid、zigbee 、无线键盘、无线滑鼠、、无线电对讲机、无线电遥控玩具、各式无线电、各式无线防盗器等。
2. 公众交换网路设备(pstn) 产品
如有线机(含voip网路)、自动报警设备、答录机、传真机、遥控装置、有线无线主副机、按键系统、数据设备(含adsl设备)、来话显示终端设备、2.4ghz射频电信终端设备等。
3. 陆地行动通信网路设备(plmn) 产品
如 无线宽频接取行动台设备(wimax行动终端设备)、 gsm 900/dcs 1800行动机暨终端设备(2g手机)、第三代行动通信终端设备(3g手机)等。
ncc标志制作方式:
1. 应以适当比例大小标贴或印铸于设备本体位置上,无最大/最小尺寸规定,以清晰为原则。
2. 此ncc标志连同审验合格号码,应依规定附加于产品上,其频色单一,须清楚、容易辨识。
审验合格卷标制作范例
为配合台湾贸易便捷化通关需要,从95年1月1日起修订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及电信终端设备的审验合格标签式样如下:
从9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审验合格编号的低功率射频电机及无线电信终端设备, 如需将审验合格编号转换为95年度新式编码方式(通关代码)。
审验证明使用及管理
1. 经本验证中心审验合格之电信射频管制射频器材及电信终端设备,送审厂商得将型式认证证明或审定证明核给之卷标式样自制卷标,标贴或印铸于器材设备本体明显处,始得贩卖或公开陈列。
2. 低功率射频电机技术规范经修正时,若规定原审理合格之低功率射频电机设备应重新审验,则应依修正后之技术规范公告所定实施期限及方式办理审验。否则,原验证机构得撤销或废止其型式认证证明。
3. 电信终端设备相关技术规范经修正时,若规定原审理合格之电信终端设备应重新审验,则应依修正后之技术规范公告所定实施期限及方式办理审验。否则,原验证机构得撤销或废止其审定证明。
4. 经型式认证合格,审验合格之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及电信终端设备,其厂牌、型号、设计或性能如有变更,应重新申请审验.
5.违反低功率电波辐射性电机管理办法之规定,擅自使用或变更无线电频率、加大功率者,除依电信法规定处罚外,原验证机构得废止其型式认证证明或型式认证卷标。
6.取得型式认证证明、审定证明者,经发现申请时所检附之资料有违法情事或虚伪不实者,原核发型式认证证明或审定证明之验证机构,得撤销其型式认证证明、审定证明。
7.经撤销或废止型式认证证明/审定证明者,自撤销或废止日起三个月内,就同厂牌同型号之器材设备不得重新申请审验,ncc并得将原持有人及撤销或废止事由公告之。经撤销或废止型式认证证明/审定证明者,厂商并应回收已贩卖之电信管制射频器材或电信终端设备。若他人权益因而受损,该厂商应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8.电信管制射频器材之送审厂商应保留送审之器材样品、测试所需之特殊测试软件及特殊治具至该器材停止生产或停止输入后5年。
9.型式认证证明/审定证明及其合格标签使用权专属取得该证明者。该证明之持有人检附同意书报请ncc备查后,得授权他人于同厂牌同型号之器材/设备,使用其合格标签。
检测业务范围:
认证:CE认证、无线RED认证、ROHS认证、REACH认证、ERP认证、TUV认证、GS认证
美国认证:FCC认证、无线FCCID认证、UL认证、ETL认证、Prop65认证、CEC认证
澳洲认证:C-tick认证、SAA认证、RCM认证
日本认证:PSE认证、无线TELEC认证、VCCI认证
认证:CCC认证、CQC认证、质检报告、SRRC入网型号核准、台湾无线NCC认证
中东认证:沙特SASO、肯尼亚PVOC、尼日利亚SONCAP、科威特COC、乌干达COC、中东G-mark
电池认证:IEC/EN62133、UN38.3空海运鉴定书、MSDS认证、WERCS认证
玩具认证:欧*盟EN71、美国ASTMF963、美国CPSIA认证、加拿大SOR/2011-17、澳洲AS/NZSISO8124、GB6675、日本ST2002/2012
ISO体系认证:ISO9001:2015、ISO14001:2015、OHSAS18001:2007、TS16949:2016
其他认证:印度BIS认证、埃及NRTA认证、ATEX防爆认证、节能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