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8.3
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并满足客户对含锂电池货物的运输需求,根据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则》的相关规定, 制定出可充电型锂电池操作规范,即UN38.3(UNDOT)的测试。根据民航规章要求, 航空公司和机场货物收运部门应对锂电池进行运输文件审查,重要的是每种型号的锂电池UN38.3安全检测报告。该报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也可由具备检测能力的电池生产厂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项检测报告,民航将禁止锂电池进行航空运输。
一、为什么要申请UN38.3
因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含锂池是在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危险,所以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
限公司公布了作为非危险品运输的可充电型锂电池的操作规范,规范中明确指出每个类型的
原电池及电池,需测试证明符合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份38.3款,即UN38.3。
UN38.3 新版本(Rev.5)发布及其内容介绍United Nations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 Rev.5版本已于2009年12月31日发布,
其将取代现行的版本Rev.4-2003。据相关消息,部分国家和地区运输监管部门
已开始使用该新版本,但也有部分地区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在新版本《试验和
标准手册》里面,其中的第38.3节针对锂金属和锂离子电池的检测要求还是有比较大的改动。
与UN38.3的原版本 Rev.4-2003 相比,新版本的主要改动内容如下:
1. 在新版本Rev.5中取消了原版本中锂当量含量的定义。 对于锂离子电池及电芯,改为
采用额定瓦特小时数据来表示,额定瓦特小时定义为电池(电芯)的额定容量与额定电压的乘
积。
2. 与Rev.4版本相比,新版本Rev.5中所包含的测试项目及测试方法、判定标准等内容并
无变化,但各个测试项目所要求的电池或电芯数量及状态有比较大的变化,主要如下表所示
虽然新版本对测试样品数量及电池状态都有比较大的改动,但由于测试方案及方法等都
没有改变,主要的测试流程也没有改变,故新版本实施起来,在测试周期上不会有明显变化
由于目前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51版本DGR规则中,规定了锂电池航空运输的前提条
件是必须要符合UN38.3的测试要求,但DGR规则中并没有说明UN38.3的版本。中国国内,民航
总局于2009年3月制定的《MH/T 1020-2009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虽然引用的UN38.3版本是
Rev.4,但其仅是说明引用了该版本,在具体的规范介绍时也没有说明需要符合的UN38.3版本
3. 对于大型电池及电芯的定义有明显的变化:
Rev.4版本中定义大型电池是指完全充电状态下阳极合计锂含量大于500g的电池。大型电
芯指完全充电时阳极锂含量或锂当量含量大于12g的电芯。
新版本Rev.5中定义大型电池为总重量大于12kg的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定义大型电芯指
:对于锂金属电芯,完全充电时阳极锂含量大于12g的电芯;对于锂离子电芯,额定的瓦特小
时大于150Wh的电芯。
近期Rev.6近期已经出了草稿件,预计2017年会更新Rev.6,具体更新日期有待确认。
一、电池申请UN38.3根据出货状态的不同分为965、966、967几种模式,又根据海运和空运两种不同的运载模式分为两份鉴定书;
UN38.3:适合范围几乎涉及到全球,属于安全和性能测试,只要是涉及到空运的出货包装里面含有锂电池,
不管是很小的纽扣电池?安装在设备上的电池?还是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电池?
都需要进行UN38.3测试并且取得航空运输鉴别报告后方可通过空检。
UN38.3报告怎么申请,UN38.3时间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