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定义
ErP = Energy-related Products,即能源相关产品。指的是任何已经投放于市场和/或已经被交付使用的,
而且在其使用过程中会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产品。它包括那些被ErP指令涵盖的能源相关产品的部件,它们作为独立部件针对最终用户被投入到市场和/或被交付使用,而且它们应能够被独立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ErP指令是新的欧洲CE标志法规。作为一项CE 标志指令,ErP指令的要求将连同安规,电磁兼容,无线电等其他要求一同被执行
02使用方法:
Erp指令属于CE标志要求,如果投入欧洲市场的产品属于CE范围,则应携带CE标志。此外,一些性的国外认证机构能够提供ErP标志做市场推广使用。
获得能源之星认可是否标志着符合ErP要求?不。能源之星是美国的认证标志,因此不能被作为符合欧盟指令的证明。唯一能被用作为符合性证明的标志是欧洲的ecolabel。
2019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照明产品新ErP法规(EU) 2019/2020及能效标签法规(EU) 2019/2015。新标准将取代现行ErP法规EC244/2009、EC 245/2009、EU 1194/2012和能效标签法规EU 874/2012。新法规里规定的实施日期为2021年9月1日。2019年12月25日起,旧版能效标签不再适用。
新的ErP法规(EU)2019/2020要点
1. 覆盖产品
1)光源,依赖电工作的产品,旨在发出和/或调节后发出满足以下光学特性的光:
• 色坐标在以下范围
i. 0.270 < x < 0.530,且
ii. - 2.3172 x2 + 2.3653 x – 0.2199 < y < -2.3172 x2 + 2.3653 x – 0.1595;
• 每平方毫米发光投影面的光通量< 500 lm;
• 光通量在60 lm到82000 lm之间;
• 显色指数(CRI) Ra > 0。
• 色坐标在以下范围
i. 0.270 < x < 0.530,且
ii. - 2.3172 x2 + 2.3653 x – 0.2199 < y < -2.3172 x2 + 2.3653 x – 0.1595;
• 每平方毫米发光投影面的光通量< 500 lm;
• 光通量在60 lm到82000 lm之间;
• 显色指数(CRI) Ra > 0。
2)独立控制装置;
注:覆盖独立的控制装置、嵌入式控制装置、内置的非一体式控制装置。
3)含有光源,和/或独立控制装置的产品。
注:如产品中的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不能从产品中取出做验证测试,将产品整体认定为光源。
2. 要求
1)能效
(a)从2021年9月1日起,光源应满足以下能效要求:
• 宣称功率不超过最大允许功率:Pon≤ Ponmax,其中,Ponmax计算方法有变化;
• 待机功率Psb ≤0.5 W;
• 网络待机功率Pnet≤ 0.5 W;
• Psb 和 Pnet 不得累加。
03认证
按照ErP 2005/32/EC法令附录四的内部设计控制程序进行产品的符合性评估。
最简单有效的符合性评估方法是参照EuP法令的附件四,即:
1. 提供产品的LCA(生命周期评价)环境足迹报告
2. 提供生态设计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测试报告
3. 提供要求的相关信息
但是最有效的方法是第一个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