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体系覆盖的产品是IECEE系统所承认的IEC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当三个以上的成员国宣布他们希望并支持某种标准加入CB体系时,新的IEC标准将被CB体系采用。目前使用的IEC标准发布在CB公报和IECEE网站上。
目前电磁兼容性(EMC)没有纳入CB体系,除非所使用的IEC标准特别要求。但是,CB体系已经开始向其成员他们对与安全测试一起进行EMC测量的意愿。这一调研的结果将公布在以此为主题的CB公报上。
CB测试证书和CB测试报告
CB测试证书是由授权的NCB颁发的正式的CB体系文件,其目的是告知其它的NCB:已测试的产品样品被认定符合现行要求。CB测试证书不应该用于广告,但是允许将已有的CB证书作为参考资料。
CB报告是一种标准化的报告,它以一种逐条的形式列举相关IEC标准的要求。报告提供要求的所有测试、测量、验证、检查和评价的结果,这些结果应清楚且无歧义。报告还包含照片、电路图表、图片以及产品描述。根据CB体系的规则,CB测试报告只有在与CB测试证书一起提供时才有效。如果一个NCB有必要的测试设备和技术能力,它就可以依据其他国家的国家差异测试和评估产品。这些额外的测试作为附件附在CB测试报告后,通常得到其它认可NCB的认可。
现行CB认证互相认可的各成员国如下:
阿根廷、奥地利、澳大利亚、白俄罗斯、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捷克、德国、 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希腊、匈牙利、印度、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 葡萄牙、俄罗斯、罗马尼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土耳其、乌克兰、美国、南斯拉夫、瑞士、 马来西亚、瑞典、泰国、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保加利亚、乌拉圭
CB认证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以是制造商或者其代理人/代理机构,申请可以覆盖制造该产品的一个或几个国家中的一个或多个工厂,注意:根据申请人将是CB证书的持有者的规定,如果申请人是制造商的代理人,CB测试证书的持有者将是制造商的代理人。
申请人填写《电工产品CB测试证书预申请函》,包括下述内容:
1.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2.如果申请人不是制造商,应有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3.制造该产品的一个/多个工厂的名称和地址;
4.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和标识;
5.申请人的注册证明(申请)
6.产品的技术资料(必要时);
7.联系人的通讯地址、、传真。
温馨提示:
1、CB认证无需验厂
2、当申请CB认证时,需告知要考虑列入报告的国家,以便测试时把相应的国家差异考虑进去。
3、CB 认证仅仅覆盖了安全要求,即使 CB 认证包含了欧盟的 差异,但如果该产品还被其他欧盟指令覆盖时(如电磁兼容 EMC、机械指令等),其 CB 认证就不能表明已符合 CE 标志的要求,只能表明该产品已符合 CE 标志的低电压指令 (LVD)的要求,尚不能在产品上粘贴 CE 标志,必须补充相关的电磁兼容 EMC 等测试。CE 标志包含了多个指令,但当产品仅适用于低电压指令(LVD)时,包含欧盟差异的 CB 认证就证明已符合 CE 标志的要求,企业因此可在产品上粘贴 CE 标志。
国际电工产品委员会IECEE于2018年10月4日正式发布第三版的信息技术、视听设备和通讯设备的安全标准IEC 62368-1:2018。
IEC 62368-1将取代IEC 60950和IEC 60065过渡期为5年。
第三版标准将完全取代第二版标准IEC62368-1:2014以及传统的安全标准IEC 60950-1、IEC 60065。
标准介绍:
IEC 62368-1:2018 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的音视频、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内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以及的商用和办公设备。这是一种产品安全标准,对能量源进行了分类,对这些能源来源进行了防护,并为这些防护措施的应用和要求提供了指导。
主要变化:
IEC62368-1 第三版相比第二版标准,既有增加的条款也有变更的条款。主要不同之处包含:
增加了对户外设备的要求
增加对液体绝缘材料的要求
增加对无线电力发射器的要求
对声压有可替代的要求
增加对成套工作组件/工作单元的要求
对光学辐射的新要求
增加对全绝缘绕组线的要求
预计从2020年12月20日起直接强制使用EN 62368-1第三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