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装材料指令(94/62/EC)规范四大重金属(铅、汞、镉及六价铬)最高浓度限值:铅(Pb) + 镉(Cd) + 汞(Hg) + 六价铬(Cr+6) <100ppm测试对象包括:产品包装纸盒、纸箱、木框、胶卷盒、塑料袋、气泡袋、泡棉、保利龙、固定器具、薄板、绳索、涂料、墨水、胶带、胶、束线带、标签、说明书。
包装废物指令对重金属的要求 · 2001 年 6 月 30 日起,所有包装和包装组件所含总铅、镉、六价铬和汞的总量不超过 100 ppm . “ 包装组件 ” 是包装的最小部分 , 可以用手方便的分离 . 通过检测 或基于从包装材料重金属检测计算出的结果显示出对指令的符合性。
欧盟包装指令94/62/EC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