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836.13-2013《爆炸性环境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标准,自2014年11月14日实施,代替了原来的GB3836.13-199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3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以别简称为新标准、原标准)。由于新标准部分内容的变动和增减引起了不少人的疑虑,特别是有些单位的一线相关人员。
1. 原标准第5.3.1.2条规定了对隔爆接合面缺陷的具体说明、修复要求和修复方法,并有表格和图示说明不连续的无伤隔爆接合面有效数值的计算方法。新标准没有这部分内容了,应该怎么理解?
对此,提出我们的看法。这部分内容原本就不是IEC防爆标准的内容,是按当时国内情况的需要编写补充的,新标准为了与一致,把这部分内容删除了,用惯了原修理标准的一线人员修理时,对这类具体问题感到无操作依据。其实,在执行新标准时,只要考虑在隔爆接合面L和l 范围内不得有砂眼、划伤等缺陷即可,发现缺陷都必须要修复,不能修复或不易修复的,均应作废品处理,另外在加工新零件更换损坏件时,不再考虑有”不连续的有 效接合面”叠加情况。“中国制造”都升级了,“中国修理”的要求也应该提高了。
2.有的生产单位提到,隔爆型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如果发现隔爆面缺陷能否参照GB3836.13修理标准要求修复呢?
答案是否定的。GB3836.13标准只适用于修理单位/或部门,对已取得防爆合格证的产品,在长期使用维护中出现的不合格问题的修复,生产单位不宜参照。 生产单位应严格按产品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制造产品。
3.设备修理后是否必须在设备上设置
设备修理后,应该按新修理标准的附录A要求设置“修理标志牌”,因为GB3836.13-2013是强制性标准,本附录是规范性附录。所以,修理单位在被修产品上设置“修理标志牌”,这对设备用户了解设备被修理的情况,以及追溯修理质量是有必要的。
1. ATEX认证概述:
ATEX认证 :易爆炸环境(ATmosphères EXplosibles)的缩,ATEX指令是由欧盟制定的关于用在潜在易爆炸环境下的设备以及保护系统产品法律,其指令号为2014/34/EU。
2. ATEX认证范围:
ATEX认证适用于所有会用潜在易爆炸性环境下所有产品(不仅是电子或电气类产品)。
3.防爆认证流程
1.制造商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3.工程师确定检验标准项目并报价。
4.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5.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协议,并支付认证费用。
6.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7.机构提交国内认证机构/国外认证机构审核,进行工厂审核并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