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部(Department of Energy)简称DOE,DOE依据美国能效相关法规颁布了DOE认证,其主要目的是节能减排、帮助用户节约电能,从而达到降低能耗需求、减少温室效应等相关作用。
美国联邦法规(10 CFR 430)明确指出:凡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外接式电源供应器,都应达到*小能效等级level IV,且需在产品上明确标示出。不仅如此,也强制要求制造商、品牌商向DOE提交两份重要声明文件。*是产品达到联邦法规在能效要求的符合性宣告(Compliance Statement),第二是产品的首次证书报告(First Certification Report),两份文件均须邮寄至美国能源部(DOE, Department of Energy)。
DOE认证法规包含10CFR429和10CFR430,其中10CFR429规定了样品选用规范和报告规范,10CFR430则规定了测试方法和符合性宣告规范
(a)产品的名称:提供产品的全称;
(b)产品型号:详列所有需要进行实验的产品型号、品种或分类号等;
(c)产品预定的用途:例如:家庭、办公室、工厂、煤矿、船舶等;
(d)零件表:详列组成产品的零部仵及型号(分类号)、额定值、制造厂家的名称,对于绝缘材料,请提供原材料名称。
(e)电性能:对于电子电器类产品,提供电原理图(线路图)、电性能表;
(f)结构图:对于大多数产品,需提供产品的结构图或爆炸图、配料表等;
(g)产品的照片、使用说明、安全等项或安装说明等。